广东省肺炎疫情开工通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kewayi 19 2026-03-04 11:57:21

工程造价对防疫费用作出新规定。

〖壹〗 、工程造价新规定明确,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具体内容如下:防疫费用计入造价:根据住建部3月26日通知 ,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体温检测设施等)可直接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 。这一规定为施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费用支持依据,避免因防疫成本增加导致的经济纠纷。

〖贰〗 、住建部办公厅下发通知 ,明确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并出台多项政策保障工程领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内容如下:加强合同履约变更管理: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被视为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 。企业应加强合同工期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 。停工期间增加的费用 ,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分担。

〖叁〗、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 ,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这一政策近来由浙江住建厅明确提出。

〖肆〗、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 ,可计入工程造价 。这一规定为工程项目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费用支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参建单位在防疫方面的经济负担。指南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住建部: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有序开复工

住房和城建建设部网站26日消息 ,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疫情防控 ,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月26日发出通知,围绕企业开复工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扶持政策等做出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一)分区分级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 。

住建部多次明确,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政策背景与目的 住建部办公厅在2020年2月2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中 ,首次明确提出这一要求。

《指南》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 、监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 。

月26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住建部:重要国计民生工程项目优先复工,禁止“一刀切 ”

通知指出,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 ,中风险地区要有序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分阶段、错时开复工,高风险地区要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再逐步有序扩大企业开复工范围。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工程项目应优先开复工,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和建设 ,禁止搞“一刀切” 。

各地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护和开复工安全规定,优先推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及重点项目复工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提前规划务工人员使用计划,通过局部开工 、机械优先施工等措施 ,分批分阶段组织复工返岗 ,避免人员聚集。

026年住建部政策核心为稳定房地产市场与推进城市更新,具体内容如下: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地方政府被赋予更大自主权,可根据本地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政策 ,重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过差异化措施推动市场平稳运行,避免“一刀切”政策导致的市场波动。

住建部强调通过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准施策稳定房地产市场 ,核心在于适应供求关系变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同时构建长效机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 ,2024年住房和房地产板块需坚持“房住不炒 ”定位,应对供求关系重大变化。

按每年改造10万公里的计划推算,改造工程将覆盖全国现有管网总量的近3% ,显著提升基础设施安全性。经济与社会效益 行业机遇:改造工程有望为近5000家相关企业(如管道设计 、施工、材料供应等)创造业务增长空间 。就业拉动:预计可为1865万从业人员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涵盖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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