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预约办理(确需到场时)若必须到政务大厅办理业务,需提前通过“粤省事”小程序预约 ,具体流程如下:登录与入口选取 进入“粤省事 ”小程序,通过人脸识别登录后点击“亮码”,选取“免证办理”下方的“我要办事 ” 。选取业务类型与区域 选取所在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 ,点击“社保综合业务”进入预约界面。
通过关注该公众号,用户可以在菜单栏中找到社保业务办理入口,办理一些简单的社保业务,如社保缴费查询、社保卡挂失等。同时 ,公众号还会及时推送社保相关的政策解读 、通知公告等信息,让参保人员第一时间了解社保动态 。
必要业务,预约办:若情况紧急必须到社保大厅办理业务 ,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需提前通过“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 ”栏目中的“预约叫号”模块进行预约,按照预约时段前往办理。工伤保险业务可拨打电话(82538967)进行预约。
社保登记信息完整的参保单位自动开通:社保经办机构会直接为登记信息完整的单位开通12333平台服务,并通过短信通知单位法人和经办人员。注册使用:收到短信后 ,登录12333平台(网址:http://rst.fujian.gov.cn,点击“12333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即可使用 。

上海 、吉林等6地对于隔离期、治疗期、停工期的工资支付标准有明确规定 ,具体如下:隔离期工资支付标准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 、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疫情期间工资待遇发放规定如下:隔离期按正常劳动发工资 ,治疗期按病假工资发,停工期区分多种情况,企业因停工停业发不起工资可延期30天支付。
治疗期工资待遇按病假工资发:上海 、广东、辽宁、天津4地明确,隔离期结束后 ,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
〖壹〗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涵盖六类常见纠纷,涉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复工管理 、年休假安排、劳动报酬争议及共享员工模式 ,为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提供明确指引。
〖贰〗、案例1:拒付劳动报酬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2019年2月,被告人郭某分包某公司部分施工工程,聘用多名民工施工。施工期间 ,公司代郭某支付部分民工工资,并向其支付工程款32万元 。自2019年3月起,郭某拖欠67名民工工资41万余元。
〖叁〗、案例1:疫情期间 ,张某发现公司未发工资,人力资源部门答复:“因疫情属不可抗力,公司与你的劳动合同中止 ,2月停工你无需上班,公司也没有支付工资的义务。 ”仲裁委员会裁决物流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2月工资5000元 。一审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一致。
〖壹〗 、广东按照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长时限,免征中小微企业5个月社保费,减半征收大型企业3个月社保费。具体说明如下:政策发布:2月28日 ,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34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在会上透露了该政策 。
〖贰〗、中小微企业:该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可以享受五个月的社保免征优惠。大企业减半征收:对于大型企业 ,实施的是社保费用减半征收的措施,并非完全免征。注意事项:非全面免征:并非所有企业都可以免征社保的三项费用,只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才能享受此政策。
〖叁〗 、社保免征5个月是指针对中小微企业 ,在特定时期内免征其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中的单位承担部分,时长为五个月 。以下是关于这一政策的详细解释:免征对象 中小微企业:此次社保免征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在疫情期间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因此政府通过免征社保费用来减轻其负担。